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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好搬家费1200元,等东西搬到新地点后,却坐地涨价到1.8万元,还扬言报警也不怕!北京的吴女士无论如何也没想到,本来普普通通的一次搬家,却因为“天价”搬家费而成了自己的一场劫难。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(下称四方搬家公司)及其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赵某,5名搬家车组组长涉嫌强迫交易罪,向朝阳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。目前,该案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。(3月31日《检察日报》)
因工作变动、乔迁新居、孩子上学等等原因,搬家是十分常见的事。而北京吴女士的搬家遭遇,仿佛就是一场劫难,搬家前谈妥是1200多元搬家费,却坐地涨价至1.8万元,堪称天价搬家费,对方“吃相”太难看。对如此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绝不能容忍,其背后强迫交易违法犯罪,必须依法严惩。
2020年7月,吴女士打算搬家,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一家名为“北京四方兄弟”的搬家公司。双方口头协商好了搬家费用1200元,谁知搬家当天,搬家的两辆车迟到几个小时不说,结账时竟向吴女士索要1.8万元的搬家费,连迟到的时间也被算进了工时。吴女士当然不愿意支付,双方僵持2个多小时,直到物业人员前来协调,吴女士最后支付4000元搬家费才算完事。天价搬家费曝光后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四方搬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除给予警告、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之外,同时罚款80万元。
随后北京警方立案侦查,抽丝剥茧揭开天价搬家费背后强迫交易的内幕。原来,四方搬家公司向消费者隐瞒书面规定的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搬运费用,最后再通过停止搬运或者言语威胁等方式,索要远高于最初约定的价格,强迫客户接受指定服务。四方搬家公司共涉及强迫交易罪的犯罪事实40余起,涉案金额超过13万元。天价搬家费“吃相”太难看,还涉嫌犯罪,其法定代表人及5名搬家车组组长将受到严惩,或在监牢中“面壁思过”,纯属咎由自取。
天价搬家费事件,触及许多搬家人的痛点。不少消费者在搬家时,并没有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服务合同,要么仅是口头约定,要么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联系约定。依据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,微信等社交工具上约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,也可以视作合同。但实际搬家过程中,搬家公司在平面距离费的计算上并不透明,而人工费计算方式,则由搬家公司“说了算”,更是大大增加了搬家费用。这些行业潜规则,让消费者防不胜防。搬家公司计算的费用看似“有理有据”,消费者常常吃个“哑巴亏”,为息事宁人而逼迫支付高价。因此,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,千万不要被低价所诱惑,搬家前最好能签订书面服务合同,口头、微信等约定,也要留好证据,从而防止落入欺诈或强迫交易的陷阱。
其实,搬家公司以不真实的低价揽客,使消费者对服务的内容、价格,容易造成错误的认知或误解,按照合同法、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,天价搬家费已涉嫌消费欺诈,如果通过暴力、胁迫等强制手段要求消费者支付,则构成强迫交易违法行为。四方搬家公司天价搬家费事件,就是一个典型反面案例。对搬家公司消费欺诈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能容忍,必须发现一起、严惩一起,这样既能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能形成高压态势,敦促搬家公司严格自律,明码标价,规范自身经营行为,真诚为消费者提供价格与质量相符的搬家服务。期待通过法治手段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,杜绝类似天价搬家费事件再次上演。